111年度促進原住民族中高齡就業計畫獎勵津貼

1.僱用獎勵申請書。
2.僱用名冊。
3.薪資清冊。
4.僱用獎勵津貼核銷表(用人單位)。
5.就業獎勵津貼核銷表(勞工)。
6.出勤紀錄。
7.勞工薪資明細表。
8.受僱勞工之身分證影本。
9.原住民身份證明文件(例:戶口名簿)。
10.僱用獎勵之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投保資料表(須包含110年及111年之保險紀錄)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
11.合法設立(或變更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12.匯款明細或薪資印領清冊。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pay.taipei行動支付□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5日
2.網路申辦:15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原民會經濟建設組
電話: 02-27208889轉2013
傳真: 02-27205996
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1.本案係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促進原住民族中高齡就業計畫」規定辦理,相關獎勵資格、申請文件請詳閱計畫內容。
2.上開計畫本市獲得之分配額度為6名,額滿即停止受理,另依計畫規定,同一用人單位僱用同一勞工視為1案,每一用人單位至多申請5名勞工獎勵。
3.申請期間共分2梯次:
(一)第一梯次:111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
(二)第二梯次:11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15 日止。
4.申請文件有欠缺者,通知限期補正。申請資料經審核不符規定或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