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資格審核
1.申請書正本。
2.最近3個月內由醫學中心或行政院衛生署專案核可醫院之耳鼻喉科醫生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1份。(應詳述優、劣耳聽力損害程度:dBHL數)
3.術前狀況評估及術後復健計畫書。
4.切結書1份(回執聯由術後復健單位填具) 。
5.估價單或統一發票或植入手術醫院收據正本1份。(須註明申請人姓名、地址) 。
6.申請人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影本。(須有戶名及帳號)
第二階段
向特約廠商購買(特約廠商代償墊付核銷)
1.領款收據
2.經用印之請款清冊
3.輔具支出憑證黏存單,並需黏貼發票或收據正本(出具收據廠商需為國稅局核定免用統一發票者並加蓋免用統一發票章)
4.醫師診斷書或手術證明文件正本
5.切結書1份(回執聯由術後復健單位填具)
5.民眾購買補助證明
6.產品保固書影本。
向非特約廠商購買(一般民眾核銷)
1.領據。
2.同意書(由醫院請款才須檢附)。
3.醫院或廠商開立之收據正本。
4.產品保固書影本。
5.醫師診斷書或手術證明文件正本。
6.切結書1份(回執聯由術後復健單位填具)。
7.申請人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影本。(須有戶名及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