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路跑活動執行審核計畫-路跑活動申請

依據「臺北市路跑活動執行審核計畫」,路跑活動申請等級區分及申請文件如下:
1.A級(臺北市林蔭大道線)
(1)活動企劃書(含經費收支概算表【含收入】及公益規劃情形)。
(2)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請依據「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如使用區域含河濱公園者,則須另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規定檢送水利工程處場地借用申請表)。
(3)活動報名簡章。
(4)政府核准立案之證書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但機關學校者免)。
(5)請求本府各機關協助事項表。
(6)申請單位提送資料自我檢核表。
2.B級(好山好水及文藝氣息線)
(1)活動企劃書(含經費收支概算表【含收入】及公益規劃情形)。
(2)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請依據「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如使用區域含河濱公園者,則須另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規定檢送水利工程處場地借用申請表)。
(3)活動報名簡章。
(4)政府核准立案之證書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但機關學校者免)。
(5)請求本府各機關協助事項表。
(6)申請單位提送資料自我檢核表。
3.C級(河濱公園親子遊憩線)
(1)活動企劃書(含經費收支概算表【含收入】及公益規劃情形)。
(2)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
(3)水利工程處場地借用申請表,請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規定辦理。
(4)活動報名簡章。
(5)政府核准立案之證書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但機關學校者免)。
(6)請求本府各機關協助事項表。
(7)申請單位提送資料自我檢核表。
4.D級(跨域路跑交流路線)
(1)活動企劃書(含經費收支概算表【含收入】及公益規劃情形)。
(2)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請依據「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如使用臺北市區域含河濱公園者,則須另依「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規定檢送水利工程處場地借用申請表;如使用新北市河川高灘地綠美化園區者,須依「新北市政府河川高灘地綠美化園區管理要點」及「新北市河川高灘地綠美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等規定,檢送申請表予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辦理)。
(3)活動報名簡章。
(4)政府核准立案之證書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但機關學校者免) 。
(5)請求本府及其他縣市各機關協助事項表。
(6)申請單位提送資料自我檢核表。

臨櫃親自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無):
□pay.taipei行動支付□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無):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通案性):60日
2.網路申辦:6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全民運動科
電話:02-25702330轉6121、6124、6439
傳真:02-25786504
地址: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4樓

1.申請表件請於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service.gov.taipei)下載。
2.相關規定請參考「臺北市路跑活動執行審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