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路跑活動執行審核計畫-路跑活動申請

依據「臺北市路跑活動執行審核計畫」,路跑活動申請等級區分及申請文件如下:
1.A級(臺北市林蔭大道線)
(1)活動企劃書(含經費收支概算表〔含收入〕及公益規劃情形)。
(2)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須依據「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申請單位如須使用本計畫附件1之A 級路線(臺北市林蔭大道線)第2點所訂場地〔起、終點會場及賽道路段等〕辦理活動,應另行向場地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取得同意後使用〔例如:須使用河濱公園辦理活動者,應配合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作業,於活動使用180日前0時自行提出線上申請〕)。
(3)活動報名簡章。
(4)政府核准立案之證書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但機關學校者免)。
(5)請求本府各機關協助事項表。
(6)申請單位提送資料自我檢核表,請至體育局網頁-業務資訊-常用表單區下載。
2.B級(好山好水及文藝氣息線)
(1)活動企劃書(須依優先順序提供3個活動辦理日期、含經費收支概算表〔含收入〕及公益規劃情形)。
(2)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須依據「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3)活動報名簡章。
(4)政府核准立案之證書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但機關學校者免)。
(5)請求本府各機關協助事項表。
(6)申請單位提送資料自我檢核表,請至體育局網頁-業務資訊-常用表單區下載。
(7) 申請單位如須使用本計畫附件1之 B 級路線(好山好水及文藝氣息線)第2點所訂場地(起、終點會場及賽道路段等)辦理活動,應另行向場地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取得同意後使用(例如:須使用河濱公園辦理活動者,應配合水利處作業,於活動使用180日前0時自行提出線上申請)。
3. C級(河濱公園親子遊憩線)
(1)活動企劃書(須依優先順序提供3個活動辦理日期、經費收支概算表〔含收入〕及公益規劃情形)。
(2)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
(3)申請單位如須使用本計畫附件1之C級路線(河濱公園親子遊憩線)第2點 所訂場地(起、終點會場及賽道路段等)辦理活動,應另行向場地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取得同意後使用(例如:須使用河濱公園辦理活動者,應配合水利處作業,於活動使用180日前0時自行提出線上申請)。
(4)活動報名簡章。
(5)政府核准立案之證書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但機關學校者免)。
(6)請求本府各機關協助事項表。
(7)申請單位提送資料自我檢核表,請至體育局網頁-業務資訊-常用表單區下載。
4.D級(跨縣市路跑交流路線)
(1)活動企劃書(須依優先順序提供3個活動辦理日期、含經費收支概算表〔含收入〕及公益規劃情形)。
(2)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須依據「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3)活動報名簡章。
(4)政府核准立案之證書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但機關學校者免)。
(5)請求本府及其他縣市各機關協助事項表。
(6)申請單位提送資料自我檢核表,請至體育局網頁-業務資訊-常用表單區下載。
(7)申請單位如須使用本計畫附件1之D級路線(跨縣市路跑交流路線)第2點所訂場地(起、終點會場及賽道路段等)辦理活動,應另行向場地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並取得同意後使用(例如:須使用河濱公園辦理活動 者,應配合水利處作業,於活動使用180日前0時自行提出線上申請)。

臨櫃親自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非網路):60日
2.網路申辦:6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全民運動科
電話:02-25702330轉6121、6124、6439
傳真:02-25786504
地址: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4樓

1.申請表件請於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 https://service.gov.taipei)下載。
2.相關規定請參考「臺北市路跑活動執行審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