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申請財產處分與不動產抵押貸款及核發印鑑證明-申請印鑑或負責人印鑑證明核發

*申請寺廟圖記或負責人印鑑證明核發應備表件:第1-3及13-15項。
1. 申請書(函)正本1份
2. 依章程所定有權決議機構之相關會議紀錄正本3份
3. 寺廟組織章程影本3份(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13. 寺廟印鑑證明書正本(份數依寺廟申請需要而定)
14. 寺廟登記證影本1份
15. 擬處分不動產之建物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影本1份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跨區收件、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pay.taipei行動支付□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3)寺廟印鑑或負責人印鑑證明核發:18日(區公所:11日)(民政局:7日)
2.網路申辦:
(3)寺廟印鑑或負責人印鑑證明核發:18日(區公所:11日)(民政局: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本市各區公所人文課;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位電話傳真地址
松山區公所人文課02-87878787轉73402-27565285
105212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7樓
信義區公所人文課02-27239777轉86002-27223031
110202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6樓
大安區公所人文課02-23511711轉8900-890502-23419715
106205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中山區公所人文課02-25031369轉59402-25011544
104223臺北市松江路367號5樓
中正區公所人文課02-23416721轉31802-23563454
100216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大同區公所人文課02-25975323轉80502-25975140
103226臺北市昌吉街57號4樓
萬華區公所人文課02-23064468轉20502-23049207
108220臺北市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文山區公所人文課02-29365522轉21602-86612221
116008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8樓
南港區公所人文課02-27831343轉85302-27868225
115203臺北市南港路1段360號8樓
內湖區公所人文課02-27925828轉20802-27901394
114201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士林區公所人文課02-28826200轉650302-88615506
111004臺北市中正路439號9樓
北投區公所人文課02-28912105轉271-27502-28961591
112203臺北市新市街30號4樓

1. 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及委託人、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2. 所有文件正本應加蓋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印鑑,會議紀錄應加蓋寺廟圖記、主席及記錄人員印鑑。
3. 寺廟處分財產或變更不動產,應依其組織章程有關財產處分規定辦理。如章程訂有「財產處分須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辦理」者,則應備齊相關表件送所在地區公所初審後函轉民政局核辦。
4. 跨區收件公文交換需2日,處理時限以實際受理案件區公所為起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