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級廢棄物(水肥清運)清除許可及展延申請(不需繳費)

※本件為基本資料異動、技術員異動、清除車輛數量減少(含申請量減少)、汰舊換新(不影響原許可清運量)及重新申領新牌。
1.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之掃描檔案過大(超過30M)者,請以紙本送件。
2.如本件為應繳交審查費案件,將逕予退件,請申請單位應至另一申請項目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