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及醫療費用補助申請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2.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3.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且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
4.僅限居家照護者申請。


◎第一階段­­­­­-申請

備齊申請文件→送件本局→審核一周後→通知審核結果

◎第二階段-核銷請款

收到核定函→購置醫療輔具→備齊核銷文件→送件本局→核銷通過1個月→撥款入帳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3個月內相關專科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4.3個月內相關專科醫師開立之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正本
<申請雙相、單相陽壓呼吸器、氧氣製造機、壓力衣、矽膠片才須檢附>
5.委託書(委託辦理者須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者須檢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
網路繳款:
□pay.taipei行動支付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 一般申請(非網路):10日
2. 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 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 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特殊照護股
電話:02-27208889分機7082
傳真:02-87801794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西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