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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安心場所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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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AED安心場所申請表
2.單位場所平面圖之影本1 份,平面圖需標示出設置AED 位置
3.AED 設置照片2-4 張
4.場所員工完成CPR+AED 教育訓練達70%以上之證明文件,包含下列項目:
(1)訓練課程表
(2)結訓學員上課之簽到單影本
(3)成果照片每梯次2張
(4)授課講師之簡歷及相關訓練證照(需為具ACLS 或EMT-2 以上證照之救護技術員、醫師、護理師或專科護理師以及BLS-I)
5. AED 管理員訓練完訓證明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
□pay.taipei行動支付□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處理時限
1. 一般申請(非網路):8日
2.網路申辦:8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 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 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電話:1999(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99
傳真:02-2720877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
備註
透過網路申辦者,所有證件應備齊寄達衛生局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期限。
相關連結
線上申辦
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安心場所之認證作業原則
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CPR AED相關資訊專區
臺北市AED 安心場所之認證申請表108年8月修訂(僅限臺北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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