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政營建署核發之附件1,申請報備書及附件1-1申請報備檢查表(管委會大印及主任委員小章)
2.申請書1份(請用管委會名義提出,請蓋管委會大印並請新任主任委員簽名
或蓋章)。
3.使用執照存根全份影本(管委會大印)。
4.組織報備證明影本(管委會大印)。
5.組織報備核准公文影本(管委會大印)。
6.內政部營建署核發之附件6: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備點交表(起造人與管委會兩造均要用印)。
7.點交清冊影本(管委會大印)。
8.公共基金存款收據影本(管委會大印)。
9.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管委會大印)。
10.大廈開戶存摺帳戶影本 (管委會大印)。
11.專戶領款單3聯(管委會大印、主任委員小章及簽名)。
12.匯款同意書3聯(管委會大印、主任委員小章)。
13.國稅局免稅公文(管委會大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