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臺北市市民、社區發展協會、學術藝文團體及其他設籍臺北市客家團體辦理「客家學術、社區營造、政策推廣、音樂及劇本創作等」計畫

申請期間
一、常態二期
(一)第一期:公告之日起至111年1月24日止(遇例假日順延),限111年1月1日以後
之計畫,並於111年11月30日執行完畢為原則。
(二)第二期: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遇例假日順延),限111年5月1日以後之計
畫,並於111年11月30日執行完畢為原則。
申請說明
1、本案全面採網路線上申辦,免送紙本申請文件。
2、申請文件請於「書表下載」選項下載,操作方式請參閱資料內之操作手冊或補助計畫網路申辦教學影片(見下方相關連結)。
3、點選「立即線上申辦」,依序填寫及上傳資料。
4、申請人姓名可填「團體全名」。
5、身分證字號可填「團體統編」。
6、請確認資料之正確性,表單填寫與上傳資料內容務必相符。
7、申請完成後,請記下「案件申辦編號」及「案件申辦密碼」以利後續查詢及補件。
8、資料補件及行政審查結果將透過本系統通知(最後申請結果將發函及於本會官網公告),請留意申請時留下的手機和E-mail。
承辦人研究發展組
27026141*213張小姐
相關連結
線上申辦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https://hac.gov.taipei/
補助計畫網路教學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3Kkg7Tw3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