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使)用區公所大禮堂申請

1.申請書1份
2.使用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及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請(非網路):3日
2.網路申辦:2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本市松山、信義、大安、中山、萬華、文山、內湖、士林、南港、大同區公所秘書室;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位電話傳真地址
松山區公所秘書室02-87878787轉11302-27615387
105212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9樓
信義區公所秘書室02-27239777轉72702-27239747
110202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6樓
大安區公所秘書室02-23511711轉921502-23418744
106205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
中山區公所秘書室02-25031369轉61702-25055487
104223臺北市松江路367號6樓
大同區公所秘書室02-25975323轉20602-25975140
103226臺北市昌吉街57號4樓
萬華區公所秘書室02-23064468轉30902-23028052
108220臺北市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文山區公所秘書室02-29365522轉32302-29365036
116008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
南港區公所秘書室02-27831343轉61802-27826094
115203臺北市南港路1段360號6樓
內湖區公所秘書室02-27925828轉35602-27918984
114059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士林區公所秘書室02-28826200轉870802-28813036
111013臺北市中正路439號8樓

1.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及各區行政中心禮堂場地收費基準。
2.場地之預訂,應於使用日前3個月內為之,並於使用日前15日內辦理申請。
3.本申請案費用繳交後始生效。
4.受託人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5.便利商店代收繳費方式限網路申辦者,區公所審核通過後,請至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案件紀錄查詢「繳費方式」,點選超商並自行列印超商繳費條碼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