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查定

1.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
2.事業單位開具申請人尚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證明文件。
3.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稅率核定通知書。
4.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在監服刑證明。
5.家暴事件調查表影本。
6.暫時/通常保護令影本。
7.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影本。
8.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影本。
9.其他。


1.申請表(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
2.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
3.申請人郵局或市庫代理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影本。
4.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郵寄申辦、臨櫃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
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請(通案性):73日
(新生兒:戶政事務所1日、區公所14日、社會局每月四次向財政中心查調申請人稅率及衛生福利部資料查調每月15日上傳次月12日回復約58日)
(非新生兒:區公所15日、社會局每月四次向財政中心查調申請人稅率及衛生福利部資料查調每月16日上傳次月12日回復約58日)
2.網路申辦:73日
(新生兒:戶政事務所1日、區公所14日、社會局每月四次向財政中心查調申請人稅率及衛生福利部資料查調每月15日上傳次月12日回復約58日)
(非新生兒:區公所15日、社會局每月四次向財政中心查調申請人稅率及衛生福利部資料查調每月15日上傳次月12日回復約58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本市各區公所社會課;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位電話傳真地址
松山區公所社會課 02-87878787轉704、70502-27628953
105212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7樓
信義區公所社會課02-27239777轉664、66902-27226473
110202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6樓
大安區公所社會課02-23511711轉8409、841002-23419535
106205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中山區公所社會課02-25031369轉524、59902-25078226
104223臺北市松江路367號1樓
中正區公所社會課02-23416721轉27402-23969233
100216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大同區公所社會課02-25975323轉40702-25975140
103226臺北市昌吉街57號4樓
萬華區公所社會課02-23064468轉273、27502-23082304
108220臺北市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文山區公所社會課02-29365522轉265、27502-29392802
116008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8樓
南港區公所社會課02-27831343轉22902-27868005
115203臺北市南港路1段360號2樓
內湖區公所社會課02-27925828轉279、33902-27954458
114201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士林區公所社會課02-28826200轉6108、610102-28832846
111004臺北市中正路439號9樓
北投區公所社會課02-28912105轉327、32902-28965140 02-28930636
112203臺北市新市街30號4樓

1.本補助以申請人檢附完整資料之日為受理申請日。
2.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受委託人、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3.新生兒之育兒津貼申請書表可於申辦新生兒登記時一併由該戶政事務所代收。
4.「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與「臺北市育兒津貼」同屬生活類補助,不得併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