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老人、孕產婦及嬰兒營養品補助

經醫師診斷及社會局社工員評估須補充營養品,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每兩個月申請一次為限):最近六十日內有因懷孕流產或死產之產婦、二歲以下嬰兒、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罹患重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