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領類別:
(1)初領:
A.當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學生證、10年內畢業證書、護照、健保卡…等。未滿14歲者由法定代理人陪同申請,法定代理人並應提憑國民身分證正本。
B.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C.印章或簽名。
(2)換領:
A.當事人國民身分證。
B.印章或簽名。
C.如原證嚴重毀損、相片無法辨識或照片模糊比照補領方式辦理。
(3)補領:
A.當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有效證件、護照、10年內畢業證書、退伍令……等。
B.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但申請人之相片掃描建檔取像日期在2年內,並經核對人貌相符者,得免繳交相片。
C.當事人印章或簽名。
(4)舊式身分證全面換領:
舊式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2.照片規格:
(1)當事人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含有色隱形眼鏡及瞳孔放大片),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2)當事人原身分證之相片掃描建檔取像日期如係2年內,且經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相符者,得直接列印該檔存相片製作身分證;惟如原身分證之相片掃描建檔日期逾2年者,應備妥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3.規費:初、換證50元,補證200元。
4.請領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如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者,須另附他方之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