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合)戶登記

1.戶口名簿。
2.國民身分證(所有分合戶者)。
3.申請人印章或簽名。
4.分立新戶者,另備同遷入登記、住址變更登記第6點之文件辦理。
5.未成年人分合戶,如由父或母單方申請,應附繳他方之同意書。
6.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7.戶口名簿每份30元。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0.125日(1小時)
2.網路申辦:2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相關資訊: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電話、傳真、地址

1.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於同一地址分為兩戶。
2.上開文件除另有規定外,皆須正本。
3.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