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緩召

1.申請「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緩召者:
(1) 申請書及授權書
(2) 本人及全部家屬之現戶戶籍資料
(3)本人及家屬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總歸戶清單
(4)其他有關證明文件:例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證明(手冊)、重大傷病證明(兵役用診斷證明)等文件
(5)延長時效者另須提供上次核准緩召通知書
2.申請「無兄弟姊妹,其父或母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緩召者(但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 :
(1)申請書及授權書
(2) 初次申請者須提供退伍令影本
(3) 生(養)父母結婚記事全戶原始設籍謄本,本人及父母現戶全部戶籍資料
(4)延長時效者另須提供上次核准緩召通知書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
□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67日(僅為區公所辦理時間,俟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核定,轉發通知書)
(1)第一階段:60日(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於5月底前轉送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2)第二階段: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每年6月底前與區公所、臺北市後備指揮部共同會審後,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每年8月底前核定暨製發通知書。
(3)第三階段:各區公所接獲核定通知後,7日內轉發申請人。
2.網路申辦:67日(僅為區公所辦理時間,俟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核定,轉發通知書)
(1)第一階段:60日(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於5月底前轉送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2)第二階段: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每年6月底前與區公所、臺北市後備指揮部共同會審後,臺北市後備指揮部每年8月底前核定暨製發通知書。
(3)第三階段:各區公所接獲核定通知後,7日內轉發申請人。
■全程式□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由兵役局、區公所、臺北市後備指部共同會審後,由臺北市後備指部核定。

本市各區公所兵役課;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位電話傳真地址
松山區公所兵役課02-87878787轉77602-27631006
105212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7樓
信義區公所兵役課02-27239777轉69102-27236725
110202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6樓
大安區公所兵役課02-23511711轉8301-831402-23419518
106205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
中山區公所兵役課02-25031369轉552、56202-25025466
104223臺北市松江路367號5樓
中正區公所兵役課02-23416721轉30002-23563620
100216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大同區公所兵役課02-25975323轉50202-25975140
103226臺北市昌吉街57號4樓
萬華區公所兵役課02-23064468轉253-25402-23045333
108220臺北市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文山區公所兵役課02-29365522轉28002-86616781
116008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8樓
南港區公所兵役課02-27831343轉211-21502-26521907
115203臺北市南港路1段360號8樓
內湖區公所兵役課02-27925828轉30702-27925841
114201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士林區公所兵役課02-28826200轉6228、622902-28818692
111004臺北市中正路439號9樓
北投區公所兵役課02-28912105轉301-31502-28946177
112203臺北市新市街30號4樓

1.對申請人之身分認定若仍有疑義,得要求當事人補繳其他證明文件。
2.網路預約自次日起算3日,申請人應備齊相關證件至區公所辦理(送件截止日4月30日)。
3. 財稅、戶籍資料統一於5月10日前送財稅中心、戶政事務所查證索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