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於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委託書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並註明申請份數。
3.上開文件皆須正本。
4.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申辦皆屬預約申請,申請人仍須臨櫃取件,並繳驗相關應備證件。
5.郵寄申請附繳證件應以正本證件辦理,並附規費及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6.應備證件第4點所稱利害關係證明書件正本,係指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戶籍謄本時,申請人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審核辦理,並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書件正本。
7.依申請案件種類不同,所需檢附文件亦不同,爰若以網路預約方式申請,受理機關將再聯繫確認案件具體情形,並約定送件時間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