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查詢 臺北搜尋結果  共查詢到 1991 筆 / 目前顯示第 71 - 80 筆
  • 2.中正廳、光復廳當日如有表演活動,不開放參觀
  • 2.申請案應於拍攝日(不含)7天前提出,檢附申請單位相關證明文件、劇組人員名冊、運鏡說明表、劇本或腳本、合成畫面設計稿與其它必要證明文件, 3.拍攝單位僅可拍攝同意申請範圍為限,若於本所走道、樓梯間等進行拍攝以不影響民眾、逃生等通行空間為原......
  • 一、場地使用期間以一星期為單位( 週一至週日,共計7 日),含佈展、撤場等工作時間,國定假日照常開放( 春節假期休館)。 二、展覽以藝文展覽為主,檔期以本所自辦、合辦活動優先使用。 ※ 使用單位應視實際使用狀況,控管合宜且安全之使用人數。
  • 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備文擔任活動共同主辦、合辦者,得免收取場地使用費。 三、場地使用未滿一時段者,場地使用費收費以一時段計算。 四、申請人應遵守約定之使用時段,如需提早......
  • 第一包廂( 酉陽街) 和室包廂( 含榻榻米和室30 平方公尺,茶水間及玄關30 平方公尺) 一、以辦理文化、藝術、學術性聚會為原則。 二、場地使用未滿一時段者,場地使用費收費以一時段計算。 三、申請人應遵守約定之使用時段,如需提早或延長,應......
  • 第二包廂( 酉陽街) 和室包廂( 含榻榻米和室30 平方公尺,茶水間及玄關30 平方公尺) 一、以辦理文化、藝術、學術性聚會為原則。 二、場地使用未滿一時段者,場地使用費收費以一時段計算。 三、申請人應遵守約定之使用時段,如需提早或延長,應......
  • 文山劇場預演彩排廳場地租借
  • 市藝文推廣處A、B、C展覽室場地使用申請
  • 城市舞檔期申請
  • 經核定補助之申請案,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若因計畫變更(含經費變更)或因故無法履行,應於計畫辦理至少10日前函報本局同意,但以一次為限,違者列入行政考核紀錄;惟因不可歸責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天災、戰爭、暴亂、禁運、政府法令限制等),致未能依計......